三、模具报价单的填写
模具价格估算后,一般要以报价的形式向外报价。报价单的主要内容有:模具报价,周期,要求达到的模次(寿命),对模具的技术要求与条件,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以及保修期等。
模具的报价策略正确与否,直接影响模具的价格,影响到模具利润的高低,影响到所采用的模具生产技术管理等水平的发挥,是模具企业管理的最重要的,是否成功的体现!
四、模具的结算方式
模具的结算是模具设计制造的最终目的。模具的价格也以最终结算到的价格为准,即结算价。才是最终实际的模具价格。
模具的结算方式从模具设计制造一开始,就伴随着设计制造的每一步,每道工序在运行、设计制造到什么程序,结算方式就运行到什么方式。待到设计制造完成交付使用,结算方式才会终结,有时,甚至还会运行一般时间。所有设计制造中的质量技术问题最终全部转化到经济结算方面来。
结算的方式,是从模具报价就开始提出,以签订模具制造合同开始之日,就与模具设计制造开始同步运行。反过来说,结算方式的不同,也体现了模具设计制造的差异和不同结算方式,各地区、各企业均有不同,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,也形成一定的规范和惯例。按惯例,结算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
(1)“五五”式结算:即模具合同一签订开始之日,即预付模具价款50%,余50%待模具试模验收合格后,再付清。
这种结算方式,在早期的模具企业中比较流行。它的优缺点有以下:
1)50%的预付款一般不足于支付模具的基本制造成本,制造企业还要投入。也就是说,50%的预付款,还不能与整付模具成本运行同步。因此,对模具制造企业来说存在一定的投入风险。
2)试模验收合格后,即结算余款。使得模具保修费用与结算无关。
3)在结算50%余款时,由于数目款项较多,且模具已基本完工,易产生结算拖欠现象。
4)万一模具失败,一般仅退回原50%预付款。
(2)“六四”式结算:即模具合同一签订生效之日起,即预付模价款的60%,余40%,待模具试模合格后,再结清。
这种结算方式与第一种结算方式基本相同。只不过是在预付款上增加10%。这相对于模具制造企业有利一点。
(3)“三四三”式结算:即模具合同一签订生效之日,即预付模价款的30%,等参与设计会审,模具材料备料到位,开始加工时,再付40%模价款。余30%,等模具合格交付使用后,一周内付清。
这种结算方式,是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。这种结算方式的主要特点如下:
1)首期预付的30%模价款作为订金。
2)再根据会审,检查进度和可靠性,进行第二次40%的付款,加强了模具制造进度的监督。
3)余款30%,在模具验收合格后,再经过数天的使用期后,结算余款。这种方式,基本靠近模具的设计制造使用的同步运行。
4)万一模具失败,模具制造方,除返还全部预付款外,还要加付赔偿金。赔偿金一般是订金的1-2倍。
(4)提取制件生产利润的模具费附加值方式:即在模具设计制造时,模具使用方,仅需投入小部分的款项以保证模具制造的基本成本费用(或根本无需支付模具费用)。待模具制造交付使用,开始制件生产,每生产一个制件提取一部分利润返还给模具制造方,作为模具费。
这种方式,把模具制造方和使用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,形成利润一体化,把投资风险与使用效益紧密地联系起来,把技术与经济、质量与生产效益完全地挂钩在一起,这样也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模具的价值与风险。这种方式是目前一种横向联向的发展趋势。其主要特点是:充分发挥模具制造方和模具使用方的优势,资金投入比较积极合理。但对于模具制造方来说,其风险较大,但回报率也较为可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