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河报·大河客户端记者 于扬 李玉坤 实习生 郭涵泽
为了解决80周岁及以上老人基本生活问题,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,近日,周口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发放8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的通知》,凡是具有周口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人皆可领取定额的高龄津贴。
申请方法是,高龄老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出示原件、留存复印件2份)、户口簿(出示原件,留存户口簿首页、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2份),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(村)委会提出申请。高龄老人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申请的,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2份)。高龄老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户籍存在不一致情况,身份证号码及有异议的年龄信息,须出具辖区派出所户籍证明。
具体津贴标准为,80周岁至89周岁老人,每人每月50元;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,每人每月100元;100周岁及以上老人,每人每月300元。
据了解,高龄津贴通过金融机构实施社会化发放,每人每季度发放一次,不足一季度的按实际月数发放。高龄老人在年满80周岁、90周岁、100周岁未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的,在申请审批手续完毕后次月开始发放。
来源:大河客户端 编辑:邱瑾